离退字〔2025〕1号
为加强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关心关爱,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,及时把党组织和学校的关怀与温暖送到离退休教职工家中,根据《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家庭大事慰问办法的通知》(校发〔2022〕1号)等相关规定,结合离退休工作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慰问范围
全校编制内离退休和人事代理退休的离退休教职工。
第二条 慰问事由及标准
1、职工生病住院,500元/人,同一个人,多次住院的,一年只能慰问一次;
2、职工去世,2000元/人;
3、职工直系亲属(限于父母、子女)及配偶去世,500元/人(多子女退休职工限于慰问一人);
4、职工生活困难,300元慰问品/人(春节);
5、70岁以上孤寡老人,500元/人(春节);
6、离休及退休副厅级以上领导,500元慰问品/人(春节);
7、80岁及以上生日,200元慰问品/人/年;
8、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形,根据情况确定慰问标准。
离退休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以及教职工住院慰问,除慰问金外,可给予适当慰问品,费用原则上不超过400元。
第三条 慰问方式
1、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及时慰问。
2、在七一、元旦春节等节假日,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,校领导带队,对离休干部、副厅级及以上退休干部、家庭困难党员、职工等进行组织慰问。
第四条 经费报销
所需经费从学校年度离退休工作处费用预算中列支,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管理和审批。
第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。
离退休工作处
2025年2月20日